問:籌組工會需要資方同意嗎?
答:不需要
工會是勞方團結起來和資方協商,有時候立場會對立的組織;我們要和敵國作戰,編組軍隊還要經敵國同意,除非是戰敗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否則沒有這種事情。
工會法第 11 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前項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從頭到尾不需要通知資方,更不需要資方同意。
問:我們要籌組「工會」還是「公會」?
答:工會
常見的公會有工、商及自由職業團體等。工、商團體分別適用工業團體法及商業團體法(是指資方的團體),以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為宗旨的組織。而自由職業團體通常是具有較高專業性的職業從業人員所組成的團體 (例:律師公會、醫師公會、呼吸治療師公會),各自適用專屬法規,例如律師法、會計師法或醫師法等。
而「工會」則是具有特殊法律(工會法)保障的組織。因為從勞動法精神來看,個別工人受雇於僱主,受僱主的支配,先天上居於劣勢地位,因此特別立法保護工人的團結權,也就是可成立工會,才能改善工人與資方的不平等地位。因此,只有工人才具資格組織工會,工會才具有與資方對等談判的法律地位。工會獲得下列幾種的保護:工會發動罷工,所造成的停產損失,資方不得追究民、刑事責任;工會幹部可以請會務假(有薪假)處理會務;資方不可以因為工人參加工會而有歧視待遇、工會發動勞資爭議期間,雇者不得解雇參與爭議的工人。另外,還有很多關於加班等的勞動條件的規定,法律上都有「(資方)未經工會同意,不得……」的條款。
問:呼吸治療工會 (RT工會)是屬於哪種工會?
答:產業工會
依據工會法,工會分為三種類型:
- 企業工會:例如「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振興醫院企業工會」、「馬偕醫院企業工會」
- 產業工會:例如「臺灣護理產業工會」、「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
- 職業工會:例如「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新北市職能治療師職業工會」、「高雄市物理治療師職業工會」
問:籌組(加入)工會會不會影響待遇、考績、甚至被開除?
答:這會依據時空背景有所不同
從台灣或外國的實際例子來看,在美國曾有調查顯示有工會的工人的平均薪資是沒工會的工人的三倍;同樣的調查在韓國也顯示有兩倍多,除了薪資之外,其他的各項勞動條件及雇用穩定等,有工會的都遠比沒有工會的要好。因為,工會代表了團結的工人,較有能力與資方對等談判,也正因此,對於新籌組工會或已成立的工會,資方都會想辦法打擊、分化、利誘。簡單說,成立工會對工人絕對有利,所以資方才會想盡方法打擊,因此,對工人來說,如何通過籌組這一關,是關鍵所在。新舊工會法都規定雇主不得因工人參加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有不利對待的行為。但是也有一些雇主或主管,會故意找別的理由來對付工會。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們要「文」、「武」兼備:文的方面,對官方還有社會闡明資方的理由不能成立,實際上就是為了打壓工會;武的方面,會員要以不惜抗爭的行動來保住我們的幹部或積極會員(最好每個人都變成積極會員),包括:以會費或捐款來協助被開除人員的生活,進行罷工來要求資方恢復幹部的工作權等等。
問:工會有什麼作用?
答:工人只有在團結起來的時候,才有和資方「平等」協商的權利;工會就是工人團結的組織。工會要處理集體的問題和個別工人的問題
- 集體問題:簽訂團體協約,或進行其他牽涉到全體或許多會員的協商事項。
- 個別問題:處理個別工人的申訴案件。工會幹部平時要代表會員,對相關法規進行更詳盡的了解,碰到事情就可以幫工人據理力爭。但最重要的是,一旦工會出面,一個人的問題就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成千上萬的會員都當成自己的問題來處理:你欺負我工會一個會員,就等於得罪我全部的會員。
問:參加工會要繳多少錢?
答:工會會費通常分為入會費(只在入會時繳一次)和常年會費。
工會會費要用來請專職祕書、租用辦公室、行政作業等等費用,但是另外還要存一筆罷工基金。罷工期間有沒有薪水,要靠工會向資方爭取(「你不同意給薪,我就不結束罷工」;但是罷工期間可能會發生一時領不到薪水的情況,要靠罷工基金來支應)。工會會費的金額要由會員(代表)大會來決定,但是會費愈高,工會愈有能力做宣傳、教育、研究工作,工會實力也就愈強;如果我們在乎這幾百幾千塊,那麼向醫院爭取幾萬、幾十萬的實力就長不大。目前《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的入會費是 1000 元,第一年每月會費是 200 元。
問:我們有了工會,什麼問題都解決了嗎?
答:不是。工會不是萬能;但沒有工會是萬萬不能。
有時候,單一工會的力量有限,必須要很多個工會聯合起來,才能解決問題;特別是政府在訂定勞動法規的時候,往往是勞資角力的結果,這時候就需要很多工會的聯合組織以及聯合行動。即使只是單一工會對單一資方的問題,因為資方之間也可能互相支援,所以工會之間也需要互相支援。
另外,對於許多不是和勞動問題直接相關的議題或政治路線,因為單一工人對政治的發言權很弱,也需要透過工會、聯合會或總工會,甚至工人的政黨來發言,這樣等於上百萬個工人發表一個主張,發言權才會大。例如:我們要花多少預算來補貼資方、又花多少預算來辦社會福利?要減少還是增加對企業的課稅?富人稅應該增加還是減少?一個工人講話沒人聽,一個工會或一個總工會講話,等於十萬百萬個工人講話,才會得到重視。
影響我們的生活最大的因素,是一個人在經濟上的位置,而不是個人姓什麼或有什麼休閒嗜好,所以「工會」這個組織,比起宗親會、釣魚協會等等社團,還要更重要。世界各國很少有分姓氏的政黨,或愛貓黨,即使有通常勢力也很小;但是大部份國家都有工黨、勞動黨、社會民主黨等各種形式由工會或工人組成的政黨,很多還都屬於該國勢力最大的前幾名、甚至執政。
南韓的工運愈來愈強,但是南韓經濟自 1998 年金融危機之後,到今天反而從落後台灣變成遠遠領先我們,可見工運不是經濟發展的敵人,短視近利和貪婪無能的官方和資方才更是經濟發展的致命傷。
資本為了利潤,經常和人民的福利、環境的保育、弱勢團體等等形成對立的狀態,要讓社會變得更好,要靠工人,特別是團結起來的工人的組織。工人最基本的組織,就是工會。台灣因為白色恐怖的關係,日據時代以來的工運發展被切斷,所以當代台灣工運的歷史很淺,工會、工人運動和工人政黨都還處在很弱的狀態;但是已經有很多前輩走在前面,我們的路再怎麼艱難,也比前輩容易一些。身為台灣產業龍頭的工人,讓我們在工運方面也加緊腳步,跟上傳統產業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