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定契呼吸治療師!」定期契約是甚麼?

正在求職的你,心急如焚的你

剛從學校畢業考到證照的應屆RT們

要投下履歷前,請先修但幾咧‼️

職缺上的「定契」是什麼意思呢?

和一般的勞動契約不一樣嗎?

就讓小編來偷偷告訴你🤫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年一聘」的契約

但你有想過一年一聘合法嗎?

在勞基法中勞動契約分為兩種:

一種為定期契約,另一種為不定期契約

常見的職缺通常為不定期契約

也就是契約只有起始日,沒有終止日

相反地,定期契約則兩者兼具,且應為非常態性質的職務。

⭕定期契約只有以下四種情況才能簽訂:

1.臨時性(6個月內):例如為期2周的活動,需要臨時人員進行買賣,活動結束後,即不再有買賣的工作。

2.短期性(6個月內):例如承辦人出差,需要為期6個月以內的職務代理人。

3.季節性(9個月內):例如季節性的蔬果達到採收期需要人力採收。

4.特定性(不定期,超過一年需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例如女性員工因為懷孕需要育嬰留職停薪而聘用人員。

唯有上述四種情形才能聘用定契人員

定契人員無法累積年資和特休假

一旦期間屆滿,契約立即終止

所以小編誠心也衷心的建議,

想要投遞定契人員履歷前,

要先做好未來的生涯規劃唷!

如果對於你感興趣的職缺、職務名稱或契約性質有任何疑問,小編和工會很樂意替你解開心中的疑惑,歡迎踴躍私訊或加入工會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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